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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辽宁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024年上半年博士后招收简章
日期: 2024-04-0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辽宁省肛肠医院)是一所集医疗、科研、教学、康复为一体的国家三级甲等中医专科医院,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东北地区中医肛肠专科区域诊疗中心。医院现开放床位300张,博士生导师4人,硕士生导师9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名老中医学术经验继承工作指导教师1人,继承人3人。拥有国家级名中医2人、辽宁省名中医2人、沈阳市名中医1人,辽宁省百千万人才百人层次1人,担任全国和省级专业医学会副主任委员以上的专家5人。医院目前共承担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60余项,研究方向明确稳定,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特色优势,为学术创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解决临床疗效等关键问题提供了可靠依据。

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于2021年获批成立,与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建立合作关系,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旨在提高中医药科研水平及临床应用能力,进一步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为医院科研工作提供人力资源储备,并充分发挥在培养高层次创新型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积极作用。

一、招收条件

具有医药及相关学科教育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符合招收条件及招收计划要求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一)遵纪守法,品学兼优,学风优良,身体健康。

(二)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三)能够保证充足时间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在职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向我院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四)符合招收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

二、研究方向及招收计划

序号

一级学科

二级学科

合作导师

联合导师

(流动站)

研究方向

招收人数

1

中医学

中医外科学

张虹玺

李可大

中医药防治肛肠病

2

2

中医学

中医外科学

柳越冬

贾连群

中医药防治炎症性肠病、便秘、痔、结直肠肿瘤等肛肠科疾病

2

3

中医学

中医外科学

隋楠

赵丹玉

中医药防治肛肠疾病

2

三、在站要求

(一)申请人需向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进站考核。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各阶段考核需按照《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博士后考核管理办法》(附件5)要求完成。研究课题计划及基金申报标书的知识产权均归合作导师及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所有,获得的资助基金按科研经费管理。

(四)申请出站的博士后,须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符合国家博士后有关规定,并通过出站考核。

(五)申请出站的博士后,在出站前应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博士后考核管理办法》(附件5)中关于出站标准的规定要求。

四、相关待遇

(一)博士后除按照博士后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外,与我院委托的人才派遣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博士后享受医院职工待遇并计算工作年限。

(二)根据辽宁省《关于推进人才集聚的若干政策》规定:“博士后研究人员凭进(出)站审批表、户口簿可在拟迁入地城镇地区办理落户。”

(三)为非在职博士后发放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并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四)按照相应系列评审部门的规定受理博士后职称考试及评审的申报工作。

(五)对于办理完进站手续并完成开题报告的博士后,给予2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支持博士后以项目负责人身份申报各类项目,在站期间所获得的科研成果奖励参照医院科研奖励有关文件执行。

(六)入站后,博士后本人可申请下列项目,获批后可享受叠加资助经费。

1.国家资助计划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可申报国家资助博士后计划。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A、B、C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B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8万元人民币;C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2万元人民币。

2.香江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3.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4.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

5.辽宁省“兴辽英才”博士后储备项目

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并留(来)辽工作人员,辽宁省给予30万元奖励。(具体执行情况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最终解释为准。)

6.沈阳市青年后备人才支持

对博士、硕士、本科高校毕业生给予16万元、8万元、4万元的综合补贴。(具体执行情况,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终解释为准。)

7.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

符合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条件(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沈阳市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最多资助2年。(具体执行情况,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终解释为准。)

五、申报程序及报名材料

(一)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及填写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发表论文情况需提供杂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其他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毕业单位提供的证明),进站6个月内仍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按国家博士后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做退站处理。过期未提交将不能办理进站手续。

3.申请人员拟在博士后期间从事的研究课题及研究工作的研究计划(纸质及电子版)、进站考核PPT并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博士后申请人简况表》(附件2)。

(二)申请进站人员须提供身体健康检查证明,要求为三级甲等医院提供的含肝功、肾功、血常规、尿常规、心电图、肝胆脾胰及膀胱彩超等常规体检项目检测结果。

(三)申请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5份复印件。

(四)申请人员须提供本学科领域内专家推荐信2份(附件3)(均要求原件),其中1位推荐人须为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五)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由我院及所联合流动站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同意招收者,由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上报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正式录用。

上述材料的电子版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并以申请人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lnsgcyyrsk@163.com,纸质版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注明申请人姓名提交至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A楼606)。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及材料准备时间:2024年41—4月21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4月22日上午9:00-16:00

报名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B楼505)

联系人:孙伟家

联系电话:024-3132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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