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院研究决定,启动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2024年下半年博士后招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收原则
公平、公开、公正,择优招收、保证质量。
二、设站学科
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两个一级学科。
三、招收对象
具有医药及相关学科教育背景,品学兼优、身体健康,符合招收条件及招收计划要求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
四、招收条件
(一)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二)获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三)我院将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非特殊人员,再按一定比例招收特殊人员,特殊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年龄超过35周岁人员、获得博士学位超过三年人员。特殊人员按进站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用,达到特殊人员进站比例上限则停止录用。
(四)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博士、在职工作人员以及现役军人身份的人员,申请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须提交其委托单位、定向培养单位、工作单位或者所在部队同意其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证明材料。
(五)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能够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研究及交流活动。
五、研究方向及招收计划:
序号 | 招收一级学科 | 招收二级学科 | 合作导师 | 联合导师 | 研究方向 | 招收人数 |
1 | 中西医结合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李国信 | 杨潇 | 中药临床药理、中医智能辅助、中西医结合外科、老年病 | 2 |
2 | 中西医结合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左韬 | 董宝强 | 中西医结合眼科 | 1 |
3 | 中医学 | 中医外科学 | 于永铎 | 柳越冬 | 中医药防治肛肠疾病 | 1 |
4 | 中医学 | 中医儿科学 | 吴振起 | 孟宪生 | 中医药防治小儿感染性疾病 | 1 |
5 | 中医学 | 中医内科学 | 庞敏 | 于永铎 | 老年病、心血管 | 1 |
6 | 中医学 | 中医内科学 | 董波 | 于睿 | 心血管 | 1 |
7 | 中医学 | 中医内科学 | 杨潇 | 吴振起 | 中西医结合防治内分泌与代谢性疾病 | 2 |
8 | 中医学 | 中医内科学 | 马进 | 许亮 | 脑病的基础和临床研究 | 2 |
9 | 中医学 | 中医骨伤科学 | 王世轩 | 许斌 | 脊柱及骨关节退行性改变的基础研究以及中医药疗法研究 | 1 |
六、在站要求
(一)申请人需向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材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进站考核。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时间一般为2年,根据项目需要可在2-4年内灵活确定;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的,应当根据项目资助期限和承担的任务及时调整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6年。非在职博士后在站时间最长不超过3年。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各阶段考核需按照《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学术管理办法》(附件5)要求完成。同时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日程安排申报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符合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报条件的,须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课题计划及基金申报标书的知识产权均归合作导师及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所有,获得的资助基金按科研经费管理。
(四)申请出站的博士后,须按计划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撰写博士后研究工作报告符合国家博士后有关规定,并通过出站考核。
(五)申请出站的博士后,在出站前应达到《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学术管理办法》(附件5)中关于出站标准的规定要求。
七、待遇保障
(一)福利薪酬
1.对于办理完进站手续并完成开题报告的博士后,医院给予每人2万元的科研启动经费。
2.为非在职博士后发放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
3.非在职博士后参加医院年度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增加一级薪级工资。
4.为非在职博士后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叠加资助经费
入站后,博士后本人可申请下列项目(符合具体项目申报条件),获批后可享受叠加资助经费。
1.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资计划A档)
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可申报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国资计划A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28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8万元)。
2.香江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
3.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
4.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
中方资助每人30万元人民币,德方按月资助每人1500欧元。资助经费可用于支付获选人员生活津贴、健康和工作意外伤害保险和差旅等费用。
5.辽宁省“兴辽英才”博士后储备项目
对全球排名前200高校博士毕业生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出站并留(来)辽工作人员,辽宁省给予30万元奖励。(具体执行情况,以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最终解释为准。)
6.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
符合沈阳市博士后培养工程资助条件(工作站或创新实践基地联合培养)的博士后人员,沈阳市给予每人每年10万元资助,最多资助2年。(具体执行情况,以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最终解释为准。)
八、申报程序及报名材料:
(一)申请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我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包括:
1.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申请表》(附件1),提交电子版及A4双面打印纸质版1份。《申请表》内填写内容所涉及的所有证明材料:发表论文情况需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期刊检索结果在线打印页面,以及在维普、万方等数据平台打印论文检索结果页面,内容包含期刊名称、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作者单位、发表时间等信息,外文期刊提供检索证明,以及论文复印件1份,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著作、基金、项目及专利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博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5份或其它有关的有效证明文件(应届毕业生可先递交毕业单位提供的证明);如果进站6个月内未获得博士学位证书,按国家博士后管理有关规定须作退站处理。
3.申请进站人员填写《附件6: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考核评价表暨开题审核表》(A4双面打印7份以及电子版);填写《附件2: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申请人简况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份,纸质版右下方签署申请人姓名)。
4.申请人个人简历3份。
5.申请进站人员在通过进站考核后须参加我院统一组织的体检(以在职人员身份申请进站的人员除外)。体检标准按照我院自主招聘人员要求执行。
6.申请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份。
7.申请人员须提供本学科领域内专家推荐信2份(附件3)(均要求原件),其中1位推荐人须为申请人的博士生指导教师。
8.获得国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国家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上述材料的纸质版装在一个档案袋中并注明申请人姓名提交至医院博士后管理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由我院及所联合流动站组织专家根据申请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其思想政治表现、科研能力、学术水平和已取得的科研成果等进行全面考核评议。同意招收者,由我院及所联合的流动站博士后管理办公室上报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审核批准后正式录用。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3日-10月14日
报名地点: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处
联系人:侯晓倩
联系电话:024-86803319
附件1: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申请表
附件2: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申请人简况表
附件3:专家推荐信
附件4: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5: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学术管理办法
附件6: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考核评价表暨开题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