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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中医药大学2025年师资博士后遴选公告
日期: 2025-09-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经学校研究决定启动2025年师资博士后遴选工作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流动站在站的专职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4.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二)符《辽宁中医药大学2025年师资博士后遴选计划信息表》(附件1)岗位的招聘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2025年进站的博士后需达到《关于印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辽中医校发〔2025〕35号)规定的师资博士后招收条件,具体如下:

1.身心健康,年龄一般在32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

2.具有较好的科研创新能力,学术业绩达到下列条件:

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2区及以上SCI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3区、4区SCI源期刊、《中医药中文科技核心期刊分级目录》T1区、CSCD(核心库)收录期刊发表学术论文累计2篇,或主持部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中医医史文献等社会科学,需以第一作者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期刊分区表升级版》2区及以上SSCI源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CSSCI源期刊(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CSCD收录期刊、《中华医史杂志》《中医文献杂志》发表学术论文累计2篇,或主持部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三、遴选方式

采取考核方式。

四、工作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9月26日。

报名方式:根据《辽宁中医药大学2025年师资博士后遴选计划信息表》(附件1),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填写《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填写《个人简历》(附件3);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承诺书》(附件4),本人签字、按手印(右手食指指印盖在姓名上);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申报意向表》(附件5),本人、合作导师签字。

纸质版本人签字扫描成PDF文件,及可供编辑的普通电子版(WORD或EXCEL),分别压缩成文件包均以“报名信息表-岗位序号-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一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学校不接收其他渠道报名);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承诺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遴选及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取线上审查的方式进行,报名的同时须根据应聘岗位条件要求,将相关材料原件按照以下顺序扫描并形成一个PDF文档,文档以“资格审查-岗位序号-报考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并与报名要求提交的材料一并发至指定电子邮箱;未按要求发送资格审查电子版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需提交如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2.已获得的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比如:岗位要求博士研究生,则大(中)专、本科、硕士及博士的学历、学位证书均需提交)。

3.符合师资博士后遴选的学术业绩支撑材料:

1)论文:

中文期刊提供国家新闻出版署官方网站期刊检索结果在线打印页面,以及在维普、万方等数据平台打印论文检索结果页面,内容包含期刊名称、论文题目、第一作者名称、作者单位、发表时间等信息,以及1份论文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

外文期刊提供检索证明,以及1份论文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正文页。

2)著作、基金、项目及专利等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

3)提交《辽宁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人业绩汇总表》(附件6)。

4.所应聘岗位要求外语等级证书的,需提交相应语言证书。所应聘岗位要求外语语种的,需提交相应语言证书或成绩单。

5.专业证明。《辽宁中医药大学2025年师资博士后遴选计划信息表》(附件1)中招聘条件所列专业名称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执行,要求毕业证书所载专业与需求专业一致。如未获得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专业不完全一致,需提交所学专业的专业证明,如:研究生导师的研究方向和毕业论文的缩减版等。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材料及能证明个人能力、资历的有关材料和主要工作业绩证明材料。已参加工作并具有职称(专业技术资格)的需提交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请各位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注册个人信息,牢记用户名及密码。请提交学信网查询到的各层次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扫描版各一份。如为2025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信息暂查询不到的,可提交查询到的学籍信息截图;拟确定为师资博士后前,需将各层次学历、学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遴选及聘用资格。

(三)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与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考核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为师资博士后。

考核详细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察

由学校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被考察人员须签署《辽宁中医药大学招聘人员考察对象承诺书》(附件7)及《辽宁中医药大学选聘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自我评价表》(附件8),并对被考察人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包括但不限于《辽宁中医药大学招聘人员考察对象承诺书》中的22种情形),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网站(http://hr.lnutcm.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学校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一)考核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遴选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核、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三)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遴选资格的,一经发现,取消遴选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四)如因各种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进行递补。

(五)计划信息表中未标明工作地点的岗位,其工作地点为沈阳或本溪,拟录用人员须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六)2025年之前招收的博士后,如按照《辽宁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辽中医校发〔2025〕35号)遴选为师资博士后,需按照本文件管理;如按照《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辽中医校发〔2022〕119号)遴选为师资博士后,需按照原文件管理。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nzyrsc@126.com

报名咨询电话贾楠  024-31202572

纪律监督电话:024-31207128


附件1:辽宁中医药大学2025年师资博士后遴选计划信息表

附件2:应聘人员报名信息表

附件3个人简历

附件4:辽宁中医药大学应聘人员承诺书

附件5:辽宁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申报意向表

附件6:辽宁中医药大学师资博士后申请人业绩汇总表附件7辽宁中医药大学招聘人员考察对象承诺书

附件8辽宁中医药大学选聘教师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自我评价表





辽宁中医药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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