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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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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开题和中期考核(第一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09-23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对博士后在站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辽中医校发〔2025〕35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博士后人员的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请做好如下相关工作:
一、考核对象(师资博士后专职博士后和在职博士后)

开题对象:2025年已进站但未开题的博士后见附件1

中期考核对象:进站时间为202411日-2024年731日及前期未开展中期考核的博士后见附件2

二、考核方式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负责开展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组织博士后汇报答辩,并对其在站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开题

(一)时间。博士后进站后3个月以内,应进行博士后研究项目开题。对无故逾期不开题者,按照有关规定作自动退站处理。

(二)条件。

1.已完成研究项目综述(含报告主要内容、理论依据及阶段成果等)。

2.阶段性完成研究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或已启动的科研实验工作。

3.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附件3)。

(三)内容。由博士后本人作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来源、选题(立题)的依据及该课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课题设计方案及主要研究方法等;课题研究的计划进度安排及当前进展,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拟解决的措施;预期研究结果等。

(四)组织。博士后培养单位组织3-5名同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开题考核。实行事前申请、事后报告制度,相关材料报博管办。

(五)结果运用。开题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1.合格。继续按“协议书”规定完成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各项任务。

2.不合格。如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进行开题,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站处理。

四、中期考核

(一)时间。博士后进站满1年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中期考核。

组织。由博士后培养单位组织中期考核,实行事前申请、事后报告制度,相关材料报博管办。

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审查。各博士后培养单位党组织对博士后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并提交师德师风考核报告(师德师风考核报告模板见附件4)。

2.依据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评价工作态度、协作精神等科研能力。

3.进站以来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科研项目和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奖励等。

4.研究项目的创新性、前瞻性、可行性等培养前景。

形式。由5-7名同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站以来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议。

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1.考核合格,继续按“协议书”规定完成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各项任务。

2.考核不合格,限3个月内改正,否则作退站处理,并停发博士后工资等其它待遇。

博士后中期考核按照学校博士后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9月23日-9月30日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布置开题和中期考核任务

109日-1024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组织开题和中期考核汇报答辩

1027日-1031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汇总提交材料

报送材料

1.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1份,合作导师签字及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1份,博士后本人签字;

3.《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1份,博士后本人及合作导师签字;

4.博士后研究计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发明专利、决策咨询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5.师德师风考核报告。

注: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评价表》、《中期考核汇总表》中的题目与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上的题目保持一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楠

联系电话:024-31202572


附件1:2025年博士后参加开题名单

附件2:2025年博士后参加中期考核(第一批)名单    

附件3: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

附件4:师德师风考核报告

附件5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

附件6: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

附件7:关于印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辽中医校发〔2025〕35号)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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