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对博士后在站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按照《关于印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辽中医校发〔2025〕35号)等文件精神,现启动博士后人员的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请做好如下相关工作:
一、考核对象(师资博士后、专职博士后和在职博士后)
开题对象:2025年已进站但未开题的博士后(见附件1)。
中期考核对象:进站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7月31日及前期未开展中期考核的博士后(见附件2)。
二、考核方式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负责开展开题和中期考核工作,组织博士后汇报答辩,并对其在站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三、开题
(一)时间。博士后进站后3个月以内,应进行博士后研究项目开题。对无故逾期不开题者,按照有关规定作自动退站处理。
(二)条件。
1.已完成研究项目综述(含报告主要内容、理论依据及阶段成果等)。
2.阶段性完成研究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或已启动的科研实验工作。
3.填写《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开题报告》(附件3)。
(三)内容。由博士后本人作开题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来源、选题(立题)的依据及该课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课题研究的目的、意义、应用前景;课题设计方案及主要研究方法等;课题研究的计划进度安排及当前进展,研究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困难、问题以及拟解决的措施;预期研究结果等。
(四)组织。博士后培养单位组织3-5名同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开题考核。实行事前申请、事后报告制度,相关材料报博管办。
(五)结果运用。开题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1.合格。继续按“协议书”规定完成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各项任务。
2.不合格。如开题报告尚未达到要求,必须在1个月内重新进行开题,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站处理。
四、中期考核
(一)时间。博士后进站满1年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中期考核。
(二)组织。由博士后培养单位组织中期考核,实行事前申请、事后报告制度,相关材料报博管办。
(三)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审查。各博士后培养单位党组织对博士后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并提交师德师风考核报告(师德师风考核报告模板见附件4)。
2.依据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评价工作态度、协作精神等科研能力。
3.进站以来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科研项目和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奖励等。
4.研究项目的创新性、前瞻性、可行性等培养前景。
(四)形式。由5-7名同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站以来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议。
(五)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1.考核合格,继续按“协议书”规定完成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各项任务。
2.考核不合格,限3个月内改正,否则作退站处理,并停发博士后工资等其它待遇。
(六)博士后中期考核按照学校博士后考核有关规定执行。
五、时间安排
9月23日-9月30日 |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布置开题和中期考核任务 |
10月9日-10月24日 |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组织开题和中期考核汇报答辩 |
10月27日-10月31日 |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汇总提交材料 |
六、报送材料
1.《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1份,合作导师签字及培养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2.《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1份,博士后本人签字;
3.《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1份,博士后本人及合作导师签字;
4.博士后研究计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发明专利、决策咨询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5.师德师风考核报告。
注:《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评价表》、《中期考核汇总表》中的题目与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上的题目保持一致。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楠
联系电话:024-31202572
附件1:2025年博士后参加开题名单
附件2:2025年博士后参加中期考核(第一批)名单
附件3: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开题报告
附件4:师德师风考核报告
附件5: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
附件6: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
附件7:关于印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辽中医校发〔2025〕35号)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