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博士后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第二批)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根据根据《关于印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辽中医校发〔2025〕35号)等有关规定,博士后进站满1年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中期考核。
二、考核对象
进站时间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11月24日-11月26日 |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布置中期考核任务 |
11月27日-12月10日 |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组织中期考核汇报答辩,考核评价 |
12月11日-12月15日 |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汇总报送材料 |
(二)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审查。各博士后培养单位党组织对博士后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并提交师德师风考核报告(附件2师德师风考核报告模板)。
2.依据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评价工作态度、协作精神等科研能力。
3.进站以来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科研项目和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奖励等。
4.研究项目的创新性、前瞻性、可行性等培养前景。
(三)形式。由5-7名同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站以来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议。
(四)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1.考核合格,继续按“协议书”规定完成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各项任务。
2.考核不合格,限3个月内改正,否则作退站处理。
五、报送材料
1.师德师风考核报告(附件2)。
2.《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附件3)(根据专家人数报送评价表份数),博士后本人签字。
3.《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4)1份,博士后本人及合作导师签字。
4.博士后研究计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发明专利、决策咨询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注:《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中的题目与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上的题目保持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楠
联系电话:024-31202572
附件1:2025年博士后参加中期考核(第二批)名单
附件2:师德师风考核报告模板
附件3: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
附件4: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
附件5:关于印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辽中医校发〔2025〕35号)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