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博士后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5年博士后中期考核(第二批)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5-11-21      信息来源:      点击数: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第二批)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根据根据《关于印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辽中医校发〔2025〕35号)等有关规定,博士后进站满1年后,需在3个月内完成中期考核。

二、考核对象

进站时间为2024年8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的博士后(附件1)。

三、组织实施

(一)时间安排。

11月24日-11月26日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布置中期考核任务

11月27日-12月10日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组织中期考核汇报答辩,考核评价

12月11日-12月15日

各博士后培养单位汇总报送材料

(二)考核内容。

1.师德师风审查。各博士后培养单位党组织对博士后的师德师风进行考核,并提交师德师风考核报告(附件2师德师风考核报告模板)。

2.依据研究项目进展情况,评价工作态度、协作精神等科研能力。

3.进站以来发表的论文、获得的科研项目和发明专利等科研成果以及奖励等。

4.研究项目的创新性、前瞻性、可行性等培养前景。

(三)形式。由5-7名同领域专家组成考核小组,对博士后进站以来的工作进度、能力水平、个人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性评议。

(四)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1.考核合格,继续按“协议书”规定完成学校和培养单位要求的各项任务。

2.考核不合格,限3个月内改正,否则作退站处理。

五、报送材料

1.师德师风考核报告(附件2)。

2.《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附件3)(根据专家人数报送评价表份数),博士后本人签字。

3.《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附件4)1份,博士后本人及合作导师签字。

4.博士后研究计划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发表论文、科研立项、发明专利、决策咨询及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1份。

注:《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中的题目与中国博士后办公系统上的题目保持一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贾楠

联系电话:024-31202572


附件1:2025年博士后参加中期考核(第二批)名单

附件2:师德师风考核报告模板

附件3: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评价表

    附件4: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汇总表

附件5:关于印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辽中医校发〔2025〕35号)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


copyright@2023 辽宁中医药大学人事处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