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等系列文件的通知》(辽中医校发〔2025〕35号)、《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考核标准(试行)》(辽中医校发〔2022〕121号)、《辽宁中医药大学博士后考核奖励办法》(辽中医校发〔2020〕72号)、《辽宁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后学术管理办法》(辽中研院发〔2023〕13号)等相关文件,经个人申报、学校相关部门审查、培养单位出站考核等程序,于宁等42人符合出站条件,并报辽宁省人力资源保障厅(辽宁省博士后工作服务中心)批准,准予出站,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6年1月13日